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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上一篇簡單說明了鳥公司有多鳥,這篇來詳細說明一下工作內容吧。如果你有機會問到他們所說明的工作,大該也是跟我確實做的事情天差地遠又或是籠統模糊吧!

首先一樣要來個溫腥提醒,雖然不能以一概全,而當時我對日本也不算熟悉,所以真的忽略了很多有關合約內容的細節。所以,請大家一定要注意:合約寫得越攏統、模糊的越有問題!尤其是正當的大日企,基本上就連加班比例、幅度等,都會有明確的公式寫在合約內給你參考。不應該是「我們不鼓勵加班,所以基本上不會有加班費。」這種口頭發誓一句話帶過,我懂,對很多人來說是常識,但在各種時空背景及情緒等變因下,不見得所有人都能瞬間領會、意識到(尤其新鮮人)!所以就是個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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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更新:有廣大網民告知我他們已經更名為 #台湾華語文学習中心(旧:台湾大学進学予備校)

但網站是一樣的可能因為改(ㄒㄧㄣ)革(ㄒㄩ) 所以改社名...吧XD

總之大家還是小心為妙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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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來依照他的合約內容來一一分析吧!

因為我的爭議剛好就出在合約(舊約-新約 兩份都是「雇用契約書」呢!跟聖經一樣呢XD)的部分,但是客官們快先別急,小女子在此一一揭幕...

  1. 舊約的工作內容:
    1. 就業場所:公司指定的場所。→常常因「因公司需要,再再變更。我在日的三個月,光因公司需求,就搬了兩次家...ㄏ
      • 第一次到公司指定宿舍是sharehouse,住了兩天1/30~2/1。2/1準備2/3開課並正式入住合宿校~2/28,3/1又因公司需求搬遷到另一個sharehouse 跟主管住....這真的是另一個噩夢...不過這方面屬於私人時間及生活習慣就不多講了
    2. 職務內容:校講師及其教材開發,其他通譯及翻譯上業務協助。→沒錯,就是這們簡單呢!一個字「協助」,直接超越您的三觀,顛覆您對協助的定義。
      • 所謂的語學校相關業務的協助,包括:舍監(早晚宿舍學生點名、清宿舍、確認門鎖,備品,清潔,軟硬體設備等...)、教學工作,行政工作,解決各學生疑難雜症。當然還有各種「主管交辦事項」,小至提醒消毒打掃,大致學生申請作品(沒錯,很多自傳、讀書計畫...幾乎都是我們寫出來的!)學生因為趕鴨子上架,大部分(非全數)學3個月中文就要寫自傳和讀書計畫,只能寫出個架構,寫完要給我們看過,再交給支援中心,但如果被退件也是退到老師這邊來而不是直接退給學生,大學申請又有期限限制,為了不壓縮老師及學生的時間還有繳件時間,所以學生大約只需要修改3次之內,接下來的各種細修、大修、小修,幾乎都是老師「協助」完成,我都覺得我可以去念好幾間大學了XD 當然這部分還有很多預備校跟私校當中利益等「各取所需」的細節,這裡就不做詳細討論。
      • 實際上,我倒是完全沒有接觸到教材開發。原本有收到相關信件說明,並詢問過C主管。C說本來是都要作教材開發跟分配,但是今年太急了還沒作分配,後面有需要的話會在發信給老師們。所以就是說,沒事都沒事。有事給你就是要作。所以,粿(台)公司完全沒有計畫?或是從不按計畫進行?
    3. 雇用期間:2020年2月1日から2021年1月31日までどする。 一年整 
  • 當時簽約的日期是11月,也就是入境前。當時會簽這份合約就是因為,L先生「口頭」保證我會以長期續約的共識之下邀請我赴日工作。在已經確定要入社的狀況之下,我確實思慮不周,也不疑有他,在同意以「長期續約」的形式而簽下合約。
  • 長期續約後的部分簡單來說就是,日本的合約狀態應該算是「契約正社員」。
  1. 新約的工作內容:
    1. 就業場所: 茨城県XXXXX 台湾大学進学予備校 龍ヶ崎校 。 但,若有公司需要,而有業務變更而影響就業場所,須配合公司指定地點。→ 首先就業場所是當時「一開始」的宿舍,後半部就是合約中許許多多對公司有利的霸王條款之一。
      • 如前所述,前兩次因為公司需求,同期裡面只有我後來搬出合宿的宿舍,就是為了「協助」支援其他業務。後來才知道,是因為有老師離職所以他們派我來墊一下空缺。其實總共算是搬了3次,而前兩次是全權因為公司業務所需。最後一次呢,就是因為搬到和主管一起住,在私人生活時間和空間都有處處被刁難的感覺(簡單說明,包括不要太早洗衣服、不要晚講電話、走木頭地板樓梯不要太大聲、吹風機太大聲...),雖然一切都可以說是生活習慣不同,一些摩擦之後也很難不有芥蒂。故最後一次是我自己向公司要求在不影響業務狀況之下讓我搬離當時的宿舍,否則我大概早就崩潰了吧。而後來我也才知道離職的那位老師之前也是與主管同住,卻完全沒被要求跟我一樣的事,至今原因及細節無法一一確認。
    2. 職務內容: 語学教室の講師及び運営管理維持他、台湾留学に関する業務及び甲の本 社業務全般     

 配置転換、転勤、出向等に関しては、甲乙双方が協議の上決定するものとするが、業 務の都合により必要がある場合は、乙は甲の命令に応じ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その際、 上述の業務内容以外の業務を行わせることもある。

  • 如舊約,一言以蔽之,語學教室講師、營運、管理,還有公司相關業務,又是一道「公司至上;霸王條款」。後面的補充也真的是笑笑,「協議上決定」,粿公司最會的就是忽略員工利益,不顧一切只要可以達到自身目的,甚至不惜犧牲員工或解職。所以,要嘛就乖乖做他們要的,要嘛就作好被解職的準備!
  • 總而言之,就是一張賣身契
  1. ​​​​​​​​​​​​​​​​​​​​​​​​​​​​​​​​​​​雇用期間:2020年2月1日から2020年8月31日までどする。 ​​​​​​​​​​​​​​→ 瞬間變半年 ?!!?!?!?!? HELLO?!?!
  • 這次簽約的時空背景,已經來到了2020.2/1,也就是我入境日本並搬進粿公司的宿舍了。當時在合約上我的確有發現異狀,也「口頭」詢問過關於合約期限的問題,粿公司L先生「口頭」回應,要我放心,沒有意外的話就如入境前所說,8月底即會更新為一年合約並辦理續約。我再次的「不疑有他」,畢竟我人都到這個鳥不生蛋的小城鎮了,也拿著著他們辦好的工作簽證來了,所以經過他兩句話的解釋,我簽約了。
  • 另外,經過他的說明後,我一樣認為第一份合約(入境前的舊約)是有效的。因此就這樣開始展開工作業務。

好的,一份合約的內容當然不只這些,但我累了....XD

所以,欲知後事如何;請待下回分解!

先預告這家公司會有番外篇XDDDD 因為還有同事遇到更扯的,提示「違法事實」!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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